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湖南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长沙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本人与对方签订自留地的协议,签订时双方在场,双方村委签字盖章,事后却阻扰我,说姊妹有地,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他(大哥)是否能够代替姊妹
申玉淑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
唐树国律师 湖南-常德 湖南德有常律师事务所
胥斐律师现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律师协
帮助人数:418人 粉丝人数:978人
毕业于苏大法学院本硕连读,擅长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及房产纠纷
帮助人数:112人 粉丝人数:774人
刘朋律师自2015年起在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律所
帮助人数:264人 粉丝人数:1085人
中南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曾办理过大量人身损害纠纷、合同纠纷、刑
帮助人数:53人 粉丝人数:176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