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黑龙江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哈尔滨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我在2015年11月入职一家公司,到2016年3月,由于公司被骗(法人单方面声称,并未提供有力证据),导致资金断流,经营不下去了,期间2015年11月份开了一个月工资,从12月至次年3月拖欠工资三个多月,共计一万两千多元。部分17名员工起诉公司,并胜诉。但至今未收到欠款,这一年多得到执行局的回复是:公司已没有可执行财产。公司现在是“吊销,未注销”状态。
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起诉个人?此人为公司最大股东(占股53%)、法人、执行董事,他还有另一家公司在海南(且经营状态正常)。
期间的细节:
1.法人说:2015年11月的工资也是个人垫付的(我打印了工资卡当月的明细,转账人是他的个人账户),公司当时已经没有资金,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劳动欺诈行为?
2.经营不下去之后,只给我们一个放假通知(微信群),并没有正式的书面传达;
3.据财务人员说:法人的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关联紧密(但是作为普通员工的我们来说,举证困难,是否能申请让法院搜集证据或让法人提供相关证明?);
4.法人说:他是被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骗了(此股东为公司性质,且注册地在广州)才导致资金断流,并声称在2016年4月起诉了该公司,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明(之前打电话与法人联系过,他亲口说的,有电话录音),怀疑在推脱我们,因为他说过,只要这个钱要回来,就会给我们工资,当时执行局就是这么调节的。
王宇鹏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太宗律师事务所
温泉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东方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后长期从事于律师
帮助人数:392人 粉丝人数:1692人
帮助人数:37人 粉丝人数:227人
艾丽律师本科法学毕业,在校期间通过司法考试,多次参与在外实践
帮助人数:176人 粉丝人数:1564人
张俊蛟,男,取得全国法律资格A证,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勤勉敬业
帮助人数:2596人 粉丝人数:577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