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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款项的问题,本人与总包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上仅有总包方个人签名,总包通过挂靠第三方公司的名义与甲方签订合同,项目竣工未验收时,总包方因个人原因跑路,在此期间,我方通过总包挂靠的第三方公司监督下,从甲方处拿到部分工程款,现仍存在一部分款项甲方不愿支付,请问如何才能拿到这部分工程款。因未直接与甲方或者第三方的挂靠公司签订合同,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诉讼对象应该是谁呢?
严冬晨律师 天津-滨海新区 天津瀚洋(滨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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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在国企及民企500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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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可乐律师,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进入律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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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女,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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