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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捷

广东-清远经济纠纷1个月前

我借了9000给朋友,借期为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8月15日,借条写明:如果逾期一天每天违约金为:45元/天。8月份到现在利息都已经6千多。本金9000元。请问这样走法律可以吗?听说利息不能超多银行利率的4倍?我现在超过了,会怎样?

2位律师回复

李建彪律师 广东-韶关  广东周和律师事务所

36"

35人收听

曾昭明律师 广东-清远  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41"

33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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