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清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我借了9000给朋友,借期为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8月15日,借条写明:如果逾期一天每天违约金为:45元/天。8月份到现在利息都已经6千多。本金9000元。请问这样走法律可以吗?听说利息不能超多银行利率的4倍?我现在超过了,会怎样?
李建彪律师 广东-韶关 广东周和律师事务所
曾昭明律师 广东-清远 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罗毅,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
帮助人数:845人 粉丝人数:2039人
符华展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现为海南外经律师事
帮助人数:123人 粉丝人数:1554人
帮助人数:1260人 粉丝人数:2860人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涉外法律事务部执
帮助人数:31人 粉丝人数:159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