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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9000给朋友,借期为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8月15日,借条写明:如果逾期一天每天违约金为:45元/天。8月份到现在利息都已经6千多。本金9000元。请问这样走法律可以吗?听说利息不能超多银行利率的4倍?我现在超过了,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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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宪良,中共党员,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展地律师事务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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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司法机关体制内沉淀多年,擅长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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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涉外法律事务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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