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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1号,我约了滴滴车,在准备下车打开车门的时候,一位69岁的大爷骑电动车经过发生事故,大爷跌倒腰部撞到马路绿化带的路牙上。
然后我拨打了120,司机叫了交警,我跟120送大爷去医院了,司机在那等交警。
造成大爷手指食指第一关节骨折,还有腰部L1型压缩性骨折。经过司法鉴定为伤残10级,原告要求赔偿金额为13万多。
两车检测结果为:未检测出明显碰撞痕迹,但不排除该车门在开启过程中与骑行人的身体(左手)有接触碰撞的可能性。
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没有开行车记录仪,现场也没有有效监控。当时司机停车的地方肯定是不靠边的,因为大爷的电瓶车可以走下,距马路边有80到100cm的距离吧,也没有提醒我开车门注意后方来车。我开车门的时候也没有看后面。
但是因为没开行车记录仪也没有证据证明。
请问这个会怎么判?到法院我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收到法律传票,这周五开庭,
奚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驰东律师事务事务所
本人有9年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经历,擅长婚姻家事、合同、工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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