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仙桃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天津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宁河县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Erast

天津-宁河县公司法务1个月前

我是公司法人,但是我已经不在公司三年了,是我弟弟一直在经营公司,他去年接了一个单子:帮甲方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活,但是没办下来,他就办了假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给甲方,现在被查到了,我会担责任么?
这种行为会让我弟弟坐牢么?
如果甲方追究经济损失,我弟弟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是否会由我偿还?

1位律师回复

孙学军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万聚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1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