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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万象里购买了一处商铺,签订合同的时候,售卖方以避税为由,将房款分成两个部分收取:房款+居间费,例如170W,但是购房合同仍然是按照备案价如90w呈现的,剩下不在合同上的费用是以居间费产生的。那么业主相当于高价买下了这个房产。问一下,这个费用要怎么体现他的不合法化?来维权?
唐诗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舟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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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律师,同时具有专利代理师资质,擅长民商事纠纷案件处理,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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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领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以来办理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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