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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以前申请了标准化养殖场,以前手续齐全,后来因为全县禁养办不出手续,就撤销了标准化养殖场,但还是在养殖。
养殖场是在大队的承包地上,当时承包期限是20年,今年到期,村里正在进行续承包合同。但村里的承包政策是价高者得,有一部分人想投机通过高价买别人家的承包地,如果我们家的被别人承包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前面七亩左右是以前的标准化养殖场,后面七亩是大院〕上面都有建筑物,如果打官司我们能赢吗?(前面养猪场有经营许可证和当时登记备案,有大队的盖章,后面的大院没有)。还有就是,村里的这种价高者得的规定合理吗?
老师,麻烦您有时间帮我分析一下,谢谢老师
陆景柱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坤都律师事务所
张妍婷律师悟性高,文字功底扎实,作风严谨,头脑冷静,思维缜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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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案件(商务谈判、双方调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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