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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在2019年11月16日在上海临港工地上因切地板,切到大拇指,在医院拍片子拇指骨切了一点。
当时我没有和用工单位签定合同,当时用工负责人说回家养伤期间工资是正常工资,我就回家养伤,直到发了一次工资发了1380元我问负责人怎么回事,他告诉我没工作就是基本工资而且只有2个月,当时也没做工伤监定,现在在山东老家,我现在大拇指活动还疼该怎么办

4位律师回复

赵鹏律师 山东-日照  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

孙文杰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存知律师事务所

宋星星律师 山东-威海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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