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陕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安康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接到法院开庭传票不去的话会怎样?主要是分期购买的汽车,买方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患有抑郁症,一直没有上班工作,车贷没有能力还,一直都是家里人帮忙还,现在家里也没有能力了,导致车贷拖欠三个月没有还,购买车后期间买方按照营业执照的地址去找卖车的公司,但是根本找不到,地址根本没有所在公司,法院传票内容写的是3月26在上海开庭,需要买方将剩余的12万的车贷还清,还要承担滞纳金。麻烦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买方的精神状态和买车后找不到公司能否作为买方的有利证据。一般这样的情况会如何判定?是否会负刑事责任?
张元珍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观瀚律师事务所
郑明明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654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003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474人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帮助人数:59人 粉丝人数:163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