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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县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我把房子租给了青客,原定于2/25给我打后面三个月的房租,2/25我联系了青客的工作人员魏总说本周可以解决,我微信书面告知2/27周四必须给到房租且清帐1-2两月水费和电费。2/28晚上还没有收到款项,又联系了魏总,用缓兵之计说第二天周六问问。2/29早上我去了出租房所在的派出所告知未能在2/25收到房款所以我要收回房子,民警同志说我这个不是一家情况并联系了青客的郭经理,郭经理态度恶劣说我必须接受减免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的方案,我认为按照合同规定房东未及时收款是有权收回房子的,且和青客立刻终止合同。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处理才能规避自我风险。

1位律师回复

丁国利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勋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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