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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青春留不住°

广东-中山公司法务1个月前

我所在的公司委托我办理电费缴纳业务,给我2W元备用金,每月缴费后发票交给公司报销。因报销款经常有迟给的现象再加上备用金报销款与工资在一个卡上,上几个月公司会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多给我打了14W,我自己也没有去查余额的习惯并且也没有绑定手机短信通知。上个月通知我去对账说有问题,我才查的银行流水并把多余的14W退回了。现在公司要追究我责任,公司这样做请问这合理么?如果公司内部有个别人想借此事大作文章,非常影响我经后的发展及个人名誉和信用!我可以起诉公司么?胜诉的概率有多少?

1位律师回复

谭亚明律师 广东-东莞  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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