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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下疫情这段时间上班的问题,我2004年嫁去湖北赤壁市那边。2007年离的婚,当时的户口已经是从广东省阳春迁入湖北赤壁。所以离婚我一直没有迁回广东省阳春这边,身份证还是湖北赤壁市那边的。这十几年一直没有回过湖北那边,一直在外面打工。过年的时候也是在我爸广东省阳春这边过年的。今年也不例外,还是在广东省阳春市这边过的年。公司是去年l月22号放的假,当时我是1月22号下午从新塘南安出租屋坐的顺风车回阳江合山男朋友这边。1月24号回我爸广东阳春市这边过的年,一直呆在这边。没有去过湖北那边。今年不是疫情嘛?重点的是我的本人身份证是湖北的,我人一直是在广东省阳春市这边过的年。没有去过哪里,也没有到过疫情的地方。公司开工的时间是今年2月16日上班,刚好我身份证是湖北的。公司说写好证明,还要轨迹行程就可以出去上班。我想问下疫情我出去工作的问题,从广东省阳春出高速会不会直接拉去隔离十四天,还要公司说我不出去算旷工。公司这样做合理不,我在新塘南安租的房听说是湖北的也不给进去住。厂可以包住,现在我担心的是我从广东省阳春这边出去,返回来是不给进。新塘南安租的房不给进。还要上高速会不会直接拉入隔离十四天,所以左右为难。公司现在这样的情况要求上班,不上班算旷工。想问下律师我公司这样做合理不。。。
周霄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
余创林律师 广东-潮州 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
201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婚姻、工伤、劳动争议、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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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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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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