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上海综合法律咨询 > 徐汇区综合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上海工作,是11月11日入职,1年合同期,3个月试用期,试用底薪8000元,转正底薪没有谈。公司在2月12日没有协商前提下,辞退了我,理由是“因国家疫情原因,属不可抗力因素,且协商在疫情期间停薪留职无果”所以把我辞退了,现在在协商赔偿,请问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应该算哪天呢?法律规定怎样赔偿是合理的金额呢?谢谢回复?
胡嘉梁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
福建志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有十余年历史沉淀的
帮助人数:558人 粉丝人数:1772人
帮助人数:143人 粉丝人数:1716人
吴宝传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敏捷的法律思维能够对各项法
帮助人数:672人 粉丝人数:6555人
毕业于厦门大学,多年法律工作,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法律基础扎
帮助人数:114人 粉丝人数:36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