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东营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广西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百色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西-百色交通事故1个月前

你好,我买了一个二手房,现在还不能过户的,但是去公证处公证了,然后业主要求打款到另外一个账号,写了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是位于某某地址,现收到买家**交来承购该单位购房款30万元整,由声明代理人**代收购房款,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因上述产权人/公有人**(这是业主妻子)身份证号......不配合签署合同追认生效或不履行合约交易手续而导致该房屋无效或无法履行的,则由本人愿以个人名义承担合约定的双倍金额赔偿责任。)
后面是声明人签名还有按手印,声明代理人也签名按手印
想问一下签这样的协议有保障吗?有没有风险?

2位律师回复

卢儒山律师 广西-百色  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

李健龙律师 广西-玉林  广西渊顺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1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