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河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廊坊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合同期未满,发包方不按前期收费标准了,追缴我交公粮时的承包费,说我之前交少了,给我定了个新收费标准,今年一下补交齐。否则从我别的红利里扣钱。这一年年涨承包费的发包方是否该被起诉呢?
蒋志芳律师 河北-廊坊 河北天源通和律师事务所
赵淑莲律师 河北-廊坊 河北金派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461人
安徽大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法律维权热线:13083
帮助人数:91人 粉丝人数:6743人
帮助人数:954人 粉丝人数:2211人
执业十六年,专注于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物业租赁、公司股权、投
帮助人数:305人 粉丝人数:144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