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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期未满,发包方不按前期收费标准了,追缴我交公粮时的承包费,说我之前交少了,给我定了个新收费标准,今年一下补交齐。否则从我别的红利里扣钱。这一年年涨承包费的发包方是否该被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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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玲,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进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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