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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的保证还款,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实际上有支付利息的凭证,但是从第一次借款本息分文没有还之后又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取消担保,实际借款人从没有履行过一次还款,并且不支付利息,不同意重新签订借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近三年,不履行债务人的一切责任,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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