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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对象是三个月前办了婚礼,现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对象现在不想和好,要分手。婚前大约一个半月帮她租了一套房子,她一个人住,婚礼结束后开始同居。第十四天开始分房睡至今。租房后陆续用微信给她转过四次钱。第一次2000,没有备注。第二次6300,备注上交工资。第三和第四次分别2000和3000,备注买衣服。订婚彩礼20700,现金。下催装礼金20000,是她婚礼前一天主动要的,微信转账,备注下催装礼金。共计54000。诉讼能全部追回吗?部分追回的话,能追回多少?麻烦您解答一下。
谭志国律师 山东-滨州 山东民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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