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清远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北京综合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综合法律咨询

+亦可赛舟廷

北京-石景山区综合1个月前

我是一名教师 2012年4月 就是3年前 有一天一个学生家长来接孩子放学时 顺便叫我帮一个忙 他说自己字写的不好 让我帮他写一个收条 我出于好心 就答应了 收条内容是 今天A收到购买**摊位,人民币112万元,剩余尾款于2012年4月15日交清 收条人我签的是B B我根本不认识 是学生家长C叫我签的 第二天我发现不对 于是找学生家长要回收条 结果他告诉我 这个和我没有关系 但我执意要收条 于是他当我面 用火机烧毁 但是我怀疑是复印件 如果这个学员家长C是个咋骗 被当事人告了 结果学生家长把责任推给我 说钱是给我了 或者说是我签字的 不是他写的 我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C呢?学生家长是一个流氓混混 曾经做过牢 诈骗还有盗卖黑车 这是我后来知道的 ,我真是糊涂啊,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学生家长C把矛头指向我 或者和被骗人一起把矛头指向我 我会担心这个钱让我出怎么办?我没有参与他们的一切活动,其他人也不认识啊?万一他们一起商量好 我是不是有口说不清啊?

还有就是这个事件已经过了快8年了 ,是不是就就算是诈骗,这件事情也过了诉讼期了?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真的是很郁闷啊!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7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