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达州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餐馆的一名收银员,我除了每天收银以外还负责餐馆酒水数量购买和支出是否对得上,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由于一些其他原因,我负责的酒水每月实际剩余的数量比应该剩余的数量要多,这些多出来的大部分是客人买单后不要了或忘了拿走,服务员又拿回来的。我负责的酒水数量,比应该剩余的数量少了要扣钱,多了不管,现在我其中有一种酒水数量少了2瓶,我用多出来的酒水中以同样的价格抵了,现在经理找我要赔钱,他说多出来的那部分酒水全部充公,我没有权利支配,以前那种酒水是多了4瓶,现在才多了2瓶,缺少的那2瓶我必须得补上,这种情况合理吗?
孙啸寒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