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咸宁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河池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西-河池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2007年借款,不约定还款期限,约定每月15日结息一次,但之后并没有按约支付利息。于是2011年书面催其还款后,开始还款到2012年未还清本息时就不再偿还了,至今仍未清偿。现在起诉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

5位律师回复

葛逸俊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揭军英律师 广西-防城港  广西新鸿律师事务所

陈劭律师 广西-南宁  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53"

47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7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