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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天,朋友的二手房出售他人,对方已付房款,但在约定时间内因为违建未进行过户,我已自己的房子为朋友进行了抵押,形成的是书面协议,现在购买方将我朋友告上了法院,我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金钊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以来,成功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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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于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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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种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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