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福建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厦门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前一月发起离职申请,公司薪酬制度为中工资等于=基本工资+绩效(即提成比例为已完成项目公司收款的15%),发放制度为:已完成项目公司回款率达50%以上即可提成;如后期项目未能正常回款则由公司及个人共同承担风险责任;为防止离职后公司不发放绩效工资,望各位针对以下问题给予解答为谢:
咨询问题一:针对截止离职时对已完成项目公司回款率达50%以上绩效工资需做哪些取证?
咨询问题二:针对截止离职时任已完成项目公司回款率未达50%以上的项目,如后期公司正常回款了公司是否有义务发放该项目的绩效?如有义务发放在离职前由需要做些什么准备?
夏洁律师 福建-厦门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
苑海森律师,1969年10月22日生,中共党员,中级总裁律师
帮助人数:712人 粉丝人数:2097人
理论功底扎实,应变能力突出。善于处理各种民事纠纷,对买卖合同
帮助人数:591人 粉丝人数:1541人
宋凌宇律师毕业于211重点大学法本专业,执业秉承负责.认真.
帮助人数:34人 粉丝人数:1019人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热心为每一位委托人服务,办理刑事案件、婚姻
帮助人数:157人 粉丝人数:111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