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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已宣判“故意杀人罪”的罪名,现在正在上诉中,之前已经有取得了受害方家属“谅解书”,现在二审中再次取得受害方家属“求情书”—请求法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中尽量从轻处理,因为此犯罪嫌疑人并非积极参与,而且与受害人并无直接伤害关系。这样的“求情书”对减轻量刑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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