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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昌县婚姻家庭1个月前

婚后购房有两套,现在要离婚,大的一套写女方名字,月供4700,小的一套写男方名字月供2400,因为女方月供供不起4700的那套大房子,想要小的房子,自己承担月供,承担小房子的债务,大房子给男方债务也给男方,相当于两人换一套房子,由于银行都是贷款,目前没有那么多钱来解押,也就过不了户更不了名,这种情况离婚协议写清楚,要到公证处公证吗?这种有没有法律效应,以后卖房也要对方来签字吗?

3位律师回复

葛春喜 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  重庆五典律师事务所

郑小克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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