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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婚礼约的跟拍,在一个月前约定好各项价格,交付完定金以后,在临近我结婚前的三天,跟拍人员通知我因为临时有事,要从郑州开车到我家,要求我加付油费100元,再此之前约定的是从焦作到我家油费100元。在我追问她这样合适么以后,她给我列了两个条件,问我如果不同意,就退换订金。我看到这种情况,认为合作已无法进行,就提出退换订金。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另找跟拍,因为临近婚期,引起的费用增加,能否向对方提出追偿要求?
张靖律师 山东-东营 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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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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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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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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