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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同居期间有书面协议,分手后财产以共同财产分的基础上男方还要对女方有一定的补偿,协议没公证过这个有法律效应吗?
徐峰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显允律师事务所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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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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