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浙江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宁波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租了一个商铺,因为在未跟房东说的情况下,在一楼二楼之间的现浇楼板角落凿了一个洞(未动承重墙,柱子,大梁),做为楼梯口,现在房东要求我恢复原状,追加赔偿,终止合同,搬离,合同还有2年,房租刚交了一年,租赁合同里约定,不可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不能拆除承重墙,柱子等,如因装修引起的房屋损坏,乙方必须赔偿有此引起的全部损失。没有其他约定了,我也保证合同到期恢复原状,也可以交押金!但是房东终止合同,叫我搬离,这样合理吗?我这样算破坏建筑结构了吗?如果不合理我改怎么维护?
汪霁文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沈益康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民理律师事务所
张静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徐范霁律师 浙江-宁波 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
1、吴坤和律师,男,海南海口人,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
帮助人数:594人 粉丝人数:2112人
罗毅,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
帮助人数:843人 粉丝人数:1544人
帮助人数:541人 粉丝人数:1954人
本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民事及刑事各类诉讼业务以及为顾问公司提供法
帮助人数:50人 粉丝人数:96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