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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商铺,因为在未跟房东说的情况下,在一楼二楼之间的现浇楼板角落凿了一个洞(未动承重墙,柱子,大梁),做为楼梯口,现在房东要求我恢复原状,追加赔偿,终止合同,搬离,合同还有2年,房租刚交了一年,租赁合同里约定,不可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不能拆除承重墙,柱子等,如因装修引起的房屋损坏,乙方必须赔偿有此引起的全部损失。没有其他约定了,我也保证合同到期恢复原状,也可以交押金!但是房东终止合同,叫我搬离,这样合理吗?我这样算破坏建筑结构了吗?如果不合理我改怎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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