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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公司法务1个月前

律师你好!我是吉林省白城市被征收人,房屋用途是住宅,但我利用该房屋从事养殖业,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养殖许可证,2015年通过法院裁定是经营性用房但地方政府征收部门不按照经营性房屋给予补偿,19年8月28日给我发一个评估报告,内容是评估我住宅房屋价值拾柒万四千壹佰玖拾贰元,仅此一项评估报告,地上物及停产停业等什么也没有,而且这次评估没有人通知被征收人,评估师和征收部门也没有进行现场查勘。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评估机构负责人不给复估,让我去法院起诉,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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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峰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瀛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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