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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债权债务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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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单位与收发票单位不一致,导致的货款纠纷问题,去法院起诉,起诉是两家公司一起起诉,还是起诉收货公司或收票公司?收票公司是收货公司提供,且收货单位法人也是收票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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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范霁律师 浙江-宁波  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

潘文奇律师 浙江-宁波  北京国浩律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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