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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一楼门面的下水管破了,我们住 30楼,物业说那天只有我们一家人洗了衣服,还堵起了用小棍子通了一下,说是我们弄了水泥硬质物下去了,带一楼门面受害者直接找我们协商赔偿事宜,但是我们上面根本不存在有水泥硬质物,一没搞过装修,二就是排水口只能放进一根洗衣机排水管子,也塞不进这种水泥硬质物,我现在就是觉得很冤,我肯定的说我们家没有弄这种硬质物下去!还有就是我们是租的房东的房子!这种情况我们得怎么解决?从二楼至31楼有30个住 户都用这根管子。现在物业就是说只能走司法程序,说要么就我们赔800元不告诉受害者是我们一家赔的,说是30户一起调的。
谭静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刘苗,中共党员,民商法研究生,湖南金州(株洲)事务所律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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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各类合同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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