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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损害赔偿1个月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去年十月份我的车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在开车右转时导致右侧电动车倒地,但是与电动车无碰撞,之后交警判定是我未拐弯让直行全责。送至医院后检查一人脚踝骨折,我垫付3800元医药费,保险公司垫付一万,其余由伤者垫付,现在伤者进行了定残评定为十级伤残,伤者找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已不足以构成伤残为由拒绝理赔,伤者要进行起诉,我想问一下,就是这个起诉的话对于我本人有没有什么影响?我该准备一些什么东西或者应该有什么责任?

2位律师回复

徐一萌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40"

71人收听

席芳平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

50"

71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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