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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给我出具报案登记表,不予处理。
与不予立案通知书有什么区别吗?
我是否可以凭此登记表到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
赵晓娜律师 河北-邢台 河北冀凯律师事务所
陈焕君是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驻广州、韶关,擅长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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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科班毕业,先后服务于广州白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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