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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B在2015年8月借款壹佰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息按年息18%计,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不足一月按一月月计,逾期未还按借款金额0.1%罚息,以天计。C做担保人。我们三个均签字了。现在我要B换钱,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还,现在改怎么办
刘振茹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张清律师 湖北-咸宁 湖北平合律师事务所
张妍婷律师悟性高,文字功底扎实,作风严谨,头脑冷静,思维缜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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