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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工程已经完工近三年,两年前起诉的,甲方已经使用拿到了政府补贴,幷多次对外承租,甲方提出因质量不合格拒绝对所完成工程量的签字及付款,一审判决书已下,只判定中间因甲方拖延工程付款造成停工时签订赔偿补充协议时认定的已完成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我感觉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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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卉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多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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