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迪庆藏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陕西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延安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陕西-延安经济纠纷1个月前

我给朋友2017年2月1日的借款合同做担保,约定
1、借款金额;人民币1260000元整,
2、借款期限;11个月,自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算。如果到期没有归还,合同继续有效,直至本金,利息归还甲方后,借款合同及保证还款人的保证还款责任终止。
3、借款利率;正常期限内月利率2.5,7、见证人,本人自愿对乙方所借甲方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当乙方没有按时归还时,我自愿承担还款责任,直至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还完为止。
2018年3月29日,双方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关于乙方所欠甲方债务,乙丙丁各方自愿以自有房产清偿乙方所欠甲方该项债务。
我想问从借款后至2018.3.29另行签订协议书直至现在都没有通知我,我是不是还负担担保责任,谢谢

1位律师回复

刘起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1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