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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之前公司一个人辱骂我媳妇,我生气之下我把他头部打伤缝了二针,但不构成轻伤,事后我也积极配合他治疗,检查结果未发生异常,直至伤情完好如初,现在半年过去了,他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去做复查,然后问我要医药费9000多,精神补偿50000多。说不给就去法院告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后期他自己去复查的费用我还需要出钱吗?如果他告我,会不会在我的档案里存在刑事案件?后期对我的职业生涯有没有影响?
王秀田律师 河南-郑州 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法律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