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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吃了在外卖平台点的食物,引起两人肠胃不适,一人腹痛,一人肠胃感染。前期跟平台沟通一直不给明确的处理办法和结果,我们可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交涉吗?具体用什么条文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李莎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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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十余年。在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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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立宁,2001年5月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到宜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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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律师,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西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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