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河南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洛阳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在一次醉酒死亡案中,为此我提起上诉,现一审法院打电话说:文书无法送达需发公告,我不明白此款项应有谁付 在一次醉酒死亡案中,我被误认被告之一,判赔偿死者两万多元、(我与死者从不认识,也没和死者喝酒,只不过是坐在同桌吃的搬家宴),为此我提起上诉,上诉书已异交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一审法院打电话说:找不到其中一被告,文书无法送达需发公告,让我拿300元公告费,我不明白此款项应有谁付,!
马中亚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