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韶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东城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美美妈咪520

北京-东城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关于劳动仲裁中的加班费。我是单休,周六休,周日上。前提是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单休还是双休,但在劳动法中规定一天八小时,一周40小时,超过要补休,不能补休要补钱,也就是双倍工资。以工资2600计算,我公司的工资计算方式是,假如本月是30天,减去单休的四天,工作日为26天,也就是2600÷26=100每天,而且2600已包含周日工资,所以只能请求周日另一倍工资100元。但是按照法律规定,每月21.75个工作日,2600÷21.75≈120,而且2600并不包含周日工资,也就是请求支付周日加班费120×2=240每天。我想问的是,仲裁庭更偏向于哪种计算方式??

1位律师回复

王卉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38"

201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7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