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安顺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重庆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渝中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鲤

重庆-渝中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5.00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一个同学。他租了,租了十年,目前用了三年了,但进门只有一个通道。也就是相当于一间面积很大的房子,一个是租的里面,一个是外面出门这边。但里面进去必须通过外面的进去。我不知道说清楚没你能听得明白?然后,以前三年里,都是这样通过那门进去客人。现在外面那家不租了,改租给别外的人。而改租后的那家商铺不让我同学的客人从他那里过。相当于我同学的生意根本没有客人进得去。现在要去找物管评理,但物管不予理采。那意思想说就是我同学你可以不租了,当房子退还给物业。但我同学是租是十年,才做了三年。生意才刚开始。这样想发个什么函给物业。请问一下,这个应怎么写这个函比较好呢?谢谢

1位律师回复

苏伦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智路律师事务所

52"

20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9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