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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有一个同学。他租了,租了十年,目前用了三年了,但进门只有一个通道。也就是相当于一间面积很大的房子,一个是租的里面,一个是外面出门这边。但里面进去必须通过外面的进去。我不知道说清楚没你能听得明白?然后,以前三年里,都是这样通过那门进去客人。现在外面那家不租了,改租给别外的人。而改租后的那家商铺不让我同学的客人从他那里过。相当于我同学的生意根本没有客人进得去。现在要去找物管评理,但物管不予理采。那意思想说就是我同学你可以不租了,当房子退还给物业。但我同学是租是十年,才做了三年。生意才刚开始。这样想发个什么函给物业。请问一下,这个应怎么写这个函比较好呢?谢谢
苏伦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智路律师事务所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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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理学学士,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先后在央企、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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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长期从事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与本所同事长期经办公司各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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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我的价值在于专业。手握执业证,我将用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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