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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合开了一家会所,然后他出钱我出力,他占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我占百分之三十,合同上写的是每月25号分股份,但是他在写合同的时候写的是每月的净利润拿来分股份,但是他现在就是说他的本钱还没拿回来,不愿意跟我分红,怎么解决?我这要告他,能成功吗?他的说法合理吗
时爱萍律师 江苏-扬州 江苏旭昊律师事务所
罗丹律师,律所合伙人,法律硕士,同时具备法律和理工专业知识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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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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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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