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四川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德阳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前车轮无前制动手柄、前制动拉索、前制动整臂,其安全技术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在道路上行驶存在安全隐患。
以上是车辆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书,车子是2016.4.23被肇事者购入,后肇事者于2019.3.3因无牌、酒驾并逃逸造成行人特重型颅脑损伤。请问老师此情况,是否可以将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商做为连带被告。要求一起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谢谢
肖清律师 四川-德阳 四川超宇律师事务所
王广明律师,现为山西领瀚律师事务所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
帮助人数:3558人 粉丝人数:10137人
帮助人数:4053人 粉丝人数:17443人
池泽辉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工作态度严谨认真,思维缜密,为人
帮助人数:22人 粉丝人数:129人
军转律师,律师执业前是一名有着22年军旅生涯的中校军官,执业
帮助人数:5544人 粉丝人数:849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