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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商场是一家新开的商场,于2018年9月开始营业,商场内的商户都是通过商场招商进入商场的,招商过程中商场口头承诺3年之内商场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环境不会发生变化,让我们商户放心经营,合同期限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但是2019年4月份商场在没有跟商户进行协商沟通的情况下,将商场的经营权转租给另外一家公司,现在商户的合同到期,商场不与商户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但是我们合同就签订一年,因为是家具店,投资较大,而且今年4月口头通知我们撤场,但是没有赔偿,商户不愿意。就出书面通知合同到期不续签。诉讼得到赔偿有多大几率?
刘琴律师 江苏-常州 江苏常维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中国管理科学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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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自1992年7月开启律师工作生涯,在三十多年执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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