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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洲

广东-清远征地拆迁1个月前

此次佛清公路征收,龙二村潘济南、潘锦生等人,以集体名义发起对本人和塘坳的持证林地发起争议。本人持证林地地名和塘岭,这些人强词夺理,硬说那里不叫和塘岭,叫石林屋背山,塘仔冚说那些山林是集体的,不是本人的,征收工作组不调查研究,不看本人山林证的四至,只看地名,相信这帮恶人之言,硬收本人的山林得益,判给龙二村集体,所以本人不服,请求有关政府给予支持本人。本人以下几点不服:A、源潭镇调解小组不按国家山林纠纷调解政策,不看山林证四至范围行判。B、源潭镇调解小组不以事实为依据,支持无证发起争端者与村中无证者联手欺负弱势群体。C、所谓的村集体并无任何凭证,只凭几个恶口讲,源潭镇调解小组就这样支持他们,本人强烈要求源潭镇调解小组,出示龙二村集体山林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山林纠纷调解政策,山林使用权证,才是山林使用唯一使用证件,为什么源潭镇调解小组,示国家法律不见,公然不依法调解。官僚主观盲目办事,他们的水平可见是违法,执法犯法,本人不服。本人再次重申,希望有关部严格按国家法律再次调处此事。此前,余2006年至今,本人山地使用权益陆陆续续被侵犯,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也是草草了事,就口头说明一下,无任何实际行动以及书面回复,本人希望国家部门到时能联系本人,对该地实施全面调查,区里的有关部门我也曾反映几次,也是草草了事。本人是当事人的外孙,所站角度为我外公的第一视角,如有错误,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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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明律师 广东-清远  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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