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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共有的房屋,因关系比较熟,只出钱,告知那些房屋面积是我属于我的,但是没有写收据和公证,现在房屋要卖掉或者抵押,我不同意是否有效。我应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权益?
有几点情况:
1、和我房屋共有的人,已经去世,现在是归他的妻子,妻子了解情况,也认可,并且也同意去公证,但是现在不同意了。
2、房屋听第三人告知,已经抵押了,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或者告知。
3、房屋也经过了多次的洽谈,但是最终都没有确定下来,一方想只给当初的出资金额,我方不同意。目前是 对方不给公证和反悔之前的约定,并且有私自抵押房屋,或者变卖掉,并且想要先斩后奏,赖账
4、之前洽谈,如果给钱,就要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或者未来的评估价值;如果房子变卖掉,补给给相应的房屋和拆迁费用。否则我不知道是否能维护到我的权益。
徐婉蓉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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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梅律师,是沈阳律协公司及投资并购委员会成员,亚洲风险与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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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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