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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安置房,当时2017年1月份我们签了一份协议,我们要的钱,但是没有给我们,签协议的时候才说要把安置房修好了才给,那个时候给我们 2400元一个平方,县里面的房子大约三千多至四千左右一个平方。我想请问一下,现在县里面的房子都涨到五千多至六千了,他们也会给我们涨吗,要是涨的话,涨多少合适,要是他们不涨,我们还可以要房子吗,如果他们不给我们涨价,也不给房子,我们要怎样来维权呢?
韩志东律师 四川-绵阳 四川规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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